核心提示:据台湾苹果日报消息,综艺天王吴宗宪掏空联明科技公司3千多万元新台币(折合人民币约606万元)案,因吴宗宪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,台北地院今依违反《证交法》等罪判吴1年10月徒刑,缓刑3年,罚款...
为何被判?
涉嫌“假交易、真借贷”被查
2011年7月13日,吴宗宪突然遭台北检署约谈,因其涉嫌“假交易、真借贷”,违反商业会计法。当时台湾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爆发“搜掏空掏空案”,该公司前董事长许丰扬涉嫌以挪用、借贷、投资、操纵股价、虚增营收或虚伪增资美化财报等手法,挪用公司资金近亿元新台币,其中有6000万被查出于2009年1月流向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账户。
虽然表面看上去是科技公司向阿尔发公司购买LED产品,但同年3月,阿尔发公司以产能不够、无法出货为由“解约”,搜吴宗宪吴宗宪归还部分货款。不过检调方认为这笔账很可疑,怀疑搜吴宗宪吴宗宪联合许丰扬搜掏空掏空联明行动,之后台北地检署指挥台北市调查处全面搜查证据,其中包括搜吴宗宪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。
在前往检调方说明案情时,吴宗宪坦承2009年1月联明行动科技的确用6000万本票购买LED灯,但后来因产能不足,3月就取消合作。事后吴宗宪退还了3600万现金,剩余的2400万也在随后归还。不过即使这样,2012年台北地检署侦办完后,仍然以背信、违反商业会计法规等罪将吴宗宪列为被告,并提起公诉。